2021年1-2月份兴安盟消费品市场开局运行良好

来源:盟统计局 作者: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分享到:

  1-2月份,兴安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6.2亿元,同比增长25.9%。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7.1亿元,同比增长29.8%。

  一、运行情况分析

  (一)石油、汽车等重点行业运行情况

  1-2月份,全盟限额以上汽车业实现零售额24923.9万元,同比增长129.0%,拉动全盟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上升25.6个百分点;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业实现零售额29342.7万元,同比下降0.4%,拉动全盟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下降0.2个百分点。

  1-2月份,全盟“吃、穿、用”刚需消费稳中有进。粮油食品、烟酒、饮料类实现零售额7712.9万元,同比增长2.5%,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3个百分点;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实现零售额1191.3万元,同比增长13.3%,拉动全盟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上升0.3个百分点;日用品类实现零售635.8万元,同比增长28.3%,拉动全盟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上升0.3个百分点。

  (二)城镇、乡村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情况

  1-2月份,限额以上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71105.9万元,同比增长29.7%,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2.2万元,由于同期受疫情影响,乡村上年同期没有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因此没有增速。

  (三)餐饮收入增速明显高于商品零售

  1-2月份,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实现零售额1216.0万元,同比增长56.3%;商品零售实现零售额69912.1万元,同比增长29.4%,餐饮收入零售额增速比商品零售额增速高出26.9个百分点。

  二、消费品市场发展的有利条件及不利因素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兴安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金融信贷、减税降费、“兴安人游兴安”等帮扶政策,提振消费信心,消费需求持续恢复。

  从总体看全盟消费市场活跃度显著增强,但与2019年相比仍有差距,未完全恢复市场元气。

  三、商贸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精准帮扶,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持续落实好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应在税收、财政等方面针对中小企业予以倾斜,有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升盈利能力。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鼓励金融部门适当放宽融资门槛、优化审批流程,丰富融资渠道、提升融资效率,有效化解企业资金紧张、融资困难等问题,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

  (二)加快改革,引导传统零售企业转型升级。针对兴安盟连锁经营水平低的现状,着力培养一批营业规模大、经营水平高、管理规范化的大型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企业。引导零售企业以精细化和良好的服务来提升经营档次,发展高端超市、生鲜超市、社区超市等精细化业态,拓展配套服务和综合服务功能,通过线上线下业务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最佳购物环境,进而促进零售企业转型升级。

  (三)扩大内需,挖掘农村牧区消费市场潜力。兴安盟是农牧业地区,广大的农村牧区市场消费潜力巨大,充分挖掘内需潜力成为保持经济稳中向好的重要支撑。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乡村市场的发展壮大,引进现代化的经营理念、标准化的进货渠道保证产品的质量。通过扩大乡村商业网点,培育乡村电商环境,提高农牧民对电商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使乡村消费的多样化需求予以满足。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乡村消费市场,改善多村消费市场环境,促进乡村消费品市场的体系化、规范化发展,深度挖掘农村牧区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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