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兴安盟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来源:盟统计局 作者: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8日 分享到:

  2019年,全盟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834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46元,增长4.3%。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443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01元,增长5.2%。

  一、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一)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三大类型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平稳。2019年,全盟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均实现稳步增长,总量分别达到61559元、73566元和73057元,同比增长分别为5.6%、3.7%和6.5%。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量最多,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速最高。

  (二)按经济类型分,三种类型单位平均工资差异很大。2019年,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为104340元,同比增长28.3%,国有和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分别为72521元和58682元,同比增长分别为9.1%和-3.6%。

  (三)按国民经济行业分,三大传统行业平均工资仍然领先。从平均工资看,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较大。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教育、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分别为99369元、89277元和72831元。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分别为37807元、41805元和44523元。平均工资最高行业是最低行业的2.6倍。从增长速度看,有13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同比增长。其中,增速排在前三位的是: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增速分别为44.2%、27.0%和11.9%。平均工资同比下降较大的行业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降幅为12.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行业间差距较大。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最低的采矿业相差61562元,平均工资最高行业是最低行业的2.6倍。

  (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与全国和全区的平均水平差距明显。我盟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2152元,比全区平均水平低12214元。

  三、对策及建议

  (一)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转型步伐,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为提高从业人员工资水平创造经济基础。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缩小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相关规定。努力缩小部门、行业间的收入差距。

  (三)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定有利于非公企业发展的税费、融资等优惠政策,降低非公企业的经营负担,促使职工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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