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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组织开展五经普清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来源:盟统计局 作者: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分享到:

  10月28日至30日,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单位清查查疑补漏和审核改错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时期,兴安盟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普办对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检查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在全盟范围内集中开展单位清查数据质量大检查,旨在全面排查问题,全力推动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单位清查收尾工作。

  本次检查由兴安盟经普办组织实施,结合盟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旗县市情况,统一调配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及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对旗县市抽取普查小区开展实地核查。检查组到旗县市,不听取汇报、不进行座谈,“一杆子插到底”,直接到选定的普查小区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检查组在被抽中小区随机抽取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现场再摸排、再核实、再比对,了解普查员是否进行“地毯式”上门登记,是否存在摘抄底册情况,是否存在信息登记不准确和漏录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对基层普查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问题解答,并从清查登记、底册比对、质量提升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对深入做好查疑补漏工作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加强整改工作领导。各旗县市要坚持问题导向,锚定工作目标,全力促整改、全心抓落实,坚决做实做好自治区经普办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要严守方案,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对照自治区反馈问题清单,在全盟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整改意见要求,据实整改、整改到位。三要压实责任,务必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高标准自查、严要求整改,坚决禁止依照底册编造清查表现象,坚决防惩虚报瞒报漏报问题,以高质量单位清查结果筑牢筑实普查正式登记工作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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