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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人口普查查遗补漏的紧急通知

来源:盟统计局 作者: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16-17日,兴安盟人普办通过“12340”社情民意调查平台,随机抽取各旗县市3020户居民进行电话访问,发现还有普查员不入户登记造成居民不知情和漏登等情况。现要求各级人普办立即组织辖区普查员对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对以下区域和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发现有遗漏的人和户,做好记录,在11月18日-12月10日数据比对复查阶段,进行填报、补报。

  一、对登记人数少于摸底人数的户;

  二、摸底时为普通住户且有人居住,11月1日零时以后离开的人;

  三、自主填报为“1户1人”的户,户内其他人员;

  四、对“空户”再进行排查,不应视为“空户”的全户临时外出户;

  五、今年已返回地方的转业、退役军人属于我们的普查对象;

  六、军队营院内居住的非现役军人及家属、务工人员等;

  七、监狱、看守所、强制戒毒所被判刑人员是否已导入平台;

  八、集体户、寄挂户、空挂户人员;

  九、居住在各种宗教场所工作人员;

  十、高中及以上学校的住校生,包括在学校居住的教职工、在学校食堂、超市等生活服务场所居住的人员;

  十一、敬老院、福利院居住的人员;

  十二、异地工作的乡镇干部;

  十三、摸底时点(10月11日)到登记标准时点(11月1日)期间的出生、死亡人口;

  十四、临时外出实习的大学生;

  十五、普通住户中有临时外出探亲访友、看病、旅游人员;

  十六、临时外出过冬人员;

  十七、救助站、居无定所等流动人口;

  十八、歌舞厅、洗浴中心职工住宿人员;

  十九、宾馆长期居住人员;

  二十、工作场所包括在各类营业场所居住的人员、物业看门人员等;

  二十一、公租房、学区房、城乡结合部等人户分离情况突出的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学区房中户籍外出偏少的普查小区,要确保未迁户房东和租户均登全登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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