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品市场发展稳重提质。1-11月份,全盟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7.1亿元,同比增长5.4%,高于全国(4.0%)和全区(5.3%)平均水平1.4和0.1个百分点,排名居盟市第四位。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8%;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5.8%,餐饮收入增长2.5%。
二、基本生活类需求有效释放。1-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日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5%、19.7%和15.6%,增速比去年同期分别加快4.4个、20.2个和23.9个百分点,合计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0.9个百分点。
三、家居3C类商品活力迸发。1-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8.8%、90.5%,增速比去年同期分别加快13.4、5.6个百分点,合计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2.4个百分点。
四、汽车类商品消费势头稳健。1-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9.1%,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3.3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3.1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31.5%,拉动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增长7.0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
无障碍
长者模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