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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兴安盟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平稳

来源: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12-2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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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月,全盟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7.1亿元,同比增长5.4%,较去年同期提升1.9个百分点,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持平,排名居盟市第四位。

  一、六成商品零售保持增长。1-11月份,全盟限额以上20类商品中12类商品保持增长,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6.7%。基本生活类商品中,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日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5%、19.7%和15.6%,升级类商品中,限额以上单位建筑装潢材料类、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5.1%、22.4%、12.4%。

  二、政策前期赋能仍显成效。以旧换新政策暂停前成效突出,有力激活大宗消费需求,1-11月,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家电类和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9.1%、18.8%和90.5%,合计拉动全盟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5个百分点。绿色升级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新能源汽车和高能效等级家用电器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1.5%和34.2%。

  三、新增入库企业拉动有力。1-11月份,2024年年度及2025年月度新入库的41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合计实现零售额4.67亿元,同比增长131.3%,拉动全盟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8个百分点。

  四、民营主体消费活力充沛。1-11月份,限额以上民营社零额完成33.3亿元,同比增长10.9%,占限额以上社零额比重达59.1%,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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