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市场总体情况
1-5月份,全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62.74亿元,同比增长1.8%,高于全区平均增速2.6个百分点,居全区第四位,高于全国平均增速3.3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24.14亿元,同比增长10.5%。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17.3%。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同比下降15.1%,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1.2%。
二、消费市场运行特点
(一)基本民生类商品增速较快。1-5月,限额以上基本民生类商品共实现零售额2.26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0.8%、3.8%、38.0%和4.5%,共实现零售额2.03亿元,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拉动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了0.7个百分点。民生类商品消费延续良好增长态势,“乐购兴安·助商惠民”消费券不断激发消费潜力。
(二)升级类商品消费“四升四降”。1-5月份,8种升级类商品同比下降11.1%,其中,新能源汽车类、体育和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和中西药品类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10.2%、14.7%、12.6%和18.1%。全盟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金银珠宝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下降60.8%、57.3%、4.0%和15.3%。
(三)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速下滑。1-5月份,限上汽车类零售额同比下降12.5%,下拉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汽车行业的缺“芯”危机,汽车制造受零部件和原材料供应紧张的影响,产销量下降,此外,还有汽车4S店反映,由于疫情影响,从吉林厂方车源无法进来,客户到店率低,加之油价上涨,销售受到了影响。
(四)石油类商品零售额增势强劲。1-5月份,全盟限上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6.9%,拉动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5.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受成品油价格高位运行影响,汽油均价同比上涨超过30%。二是政府发放消费券活动,加推“200减20”的加油消费券,促进石油类零售额增长。
(五)餐饮消费呈现回升态势。受疫情影响,居民出行和消费活动明显减少,但我盟本月未发生疫情,与上月比较餐饮略有回升。5月餐饮收入实现0.11亿元,同比下降26.9%,较4月回升11.0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车油”占比过高。我盟限上消费品市场依然以石油、汽车销售为主体。1-5月份,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和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占比分别为53.5%和28.6%,两个行业占比超八成。
(一)服装鞋帽业仍未恢复。1-5月份,限额以上服装鞋帽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17.2%。目前客流量虽然有所好转,但仍未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5月服装鞋帽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8.0%,降幅较上月收窄20.6个百分点,但仍然下拉限额以上零售额0.02个百分点。
(二)住餐业经营压力较大。随着疫情多点散发,人口流动受阻,不利于节假日旺季消费需求的释放,对住宿餐饮业消费的影响最为明显。1-5月,全盟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同比下降15.1%,比1-4月降低3.9个百分点。
四、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助力住餐业复苏,稳固经营市场。倡导“乐购兴安·助商惠民”消费券向餐饮业倾斜;支持住餐企业利用美团、抖音等平台推出多样促销活动,提高知名度、提升销售量;鼓励住餐企业向特色化、精品化、体验化等方向发展,发展无接触式服务等多种经营模式从而提高企业收入。
(二)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抓住重要消费节点,开展一系列促消费活动,进一步刺激消费,调动居民消费积极性,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提升消费水平;鼓励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新兴消费品发展,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三)创新经营模式,适应市场需求。促进批零住餐业企业要积极转型,跟上消费新模式。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打破经营困境,同时丰富各类产品供给,满足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促进商品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