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兴安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46.8亿元,同比增长6.1%,较1-10月份低1.0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46.12亿元,同比增长10.7%,较1-10月份低0.8个百分点。
一、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乡村高于城镇。1-11月份,限额以上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7%,限额以上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9.1%,较1-10月份分别低0.8和0.4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乡村零售额增长幅度比限额以上城镇零售额增速高于48.4个百分点。
二、按消费形态分。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商品零售收入高于餐饮收入。1-11月份,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1.3%;限额以上商品零售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11.0%,较1-10月份分别低5.2和0.7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增长幅度比限额以上餐饮收入零售额增速高出9.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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