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盟行署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盟统计局就《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稳步推进全盟苏木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以及统计上视同乡镇级的单位,下同)统计基础工作、基层队伍和基本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盟行署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结合我盟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通知》。
二、重要意义
苏木乡镇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盟统计工作的基石,抓好苏木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最直接关口、最有效手段,是深入推进基层统计改革,服务全盟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通知》立足我盟基层统计工作现实基础,充分借鉴先进盟市经验的基础上,着重把握了以下要点:一是科学制定发展目标,按照盟委、行署和自治区统计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提出我盟苏木乡镇统计工作要实现“八有八化”的建设目标;二是突出抓好发展重点,全面细化了工作举措和任务,明确了苏木乡镇统计工作“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等具体职能职责;三是保持政策延续性,《通知》不仅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相互衔接,更是改善基层统计条件、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具体体现;四是注重组织保障,《通知》的出台,能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
三、主要任务
包括7个方面。一是明确责任,压实统计职责。明确承担乡镇统计职能的党政机构在业务上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负责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以及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二是明确任务,配强统计力量。要求乡镇要设置统计岗位,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变更调整时须征得旗县级统计部门同意并备案。三是明确标准,改善工作条件。安排符合标准的办公场所,加强对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四是健全制度,促进规范管理。推进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妥善保管各类统计资料。五是强化管理,提升信息化水平。通过健全制度、强化培训,提升信息化水平,确保四级统计专网运行畅通,统计信息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六是全面提升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加大依法统计力度,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畅通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协助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七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着重提高人员素质,针对乡镇统计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培训两次以上。
四、保障支撑
为确保《通知》落地落实,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乡镇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二是要将乡镇统计工作经费纳入旗县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在承担大型普查和地方性统计调查任务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为乡镇统计工作人员发放补助。三是要将乡镇统计基础工作达标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督查和年度考核范畴,确保高标准完成苏木乡镇统计基础工作达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