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1-2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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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兴安盟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安盟统计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和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全局力量、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全年利用部门网站发布526条信息,利用“统计微讯”发布120条信息。在门户网站“数据发布与解读”栏目公开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及分析解读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全年发布200余条统计数据分析;在“普查专栏”中及时更新上传全盟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及全盟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进展动态和基层普查员先进事迹,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全年发布200余条信息;在“工作动态”中及时上传统计机构学习宣传、业务培训、党建活动等,全年发布120余条信息。

  二是2020年度盟统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是认真梳理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完善权责清单,现有行政奖励7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行政处罚20项、行政强制1项。已经在盟行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开--盟统计局下公开了项目名称、类别、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内容。

  四是按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年内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案件零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了科室责任,配强了人员队伍。指定数据管理中心为负责部门网站及行署对应栏目的管理、维护、更新、完善等工作,确保统计信息更新及时、准确,确保栏目设置、公开内容符合相关要求。指定综合科为本部门统计数据唯一出口,确保统计数据依法依规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机构介绍中,除了公开本单位职能职责外,还完善了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是充分利用“兴安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进一步扩大了统计数据共享的范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职责,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础。

  二是把好质量关口,做好监督保障。建立信息审查保密制度,每一份数据的发布、每一篇信息的公开,都由局领导审核把关后才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有些栏目内容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及时关注各栏目空白、更新情况。确保线上信息公开与线下信息同步。二是存在沟通协调不及时的问题。政务公开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涉及相关科室多,当政务公开工作与科室工作碰撞时难免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共同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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