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1-0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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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一)认真做好常规统计数据发布。在门户网站“数据发布与解读”栏目中,及时公布社会关注的全盟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不定期发布更新各专业业务工作进展情况,按月发布全盟综合经济月报数据,按时发布全盟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社会各界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服务。

  (二)精心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公开。认真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图解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产品,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

  (三)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予以公示。根据《统计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和国家、自治区统计局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失信企业信息”栏目中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四)认真做好部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有关要求,不断推进财务管理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方面

  (一)切实做好重要统计决策部署、数据发布后的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关注引发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的舆情信息和媒体报道,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涉及重大统计决策部署事件的政务舆情,按程序迅速反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二)主动做好重要统计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对发布的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各专业科室做好数据解读工作,注重运用图表图解等方式,提高解读的形象化、通俗化。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的宣传解读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统计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对部门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做出说明。公开内容包含单位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预决算总体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财政拨款等情况。

  三、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方面

  (一)及时上报提供各项统计数据。日常工作中,借助短信、《内情通报》、《专报》、《月报》等方式,及时向盟委、行署领导提供各项重要指标月度、季度、年度数据,以及各盟市、各旗县市数据信息。按月向盟行署报送月度经济运行情况,随时提供领导需要的各项指标数据。

  (二)加强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工作。通过统计分析反映数据间的内在联系,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截至目前,盟统计局上报各类统计信息170余篇,在全盟信息报送表上居前列,多篇统计分析被《中国信息报》、《内蒙古统计》以及国家、自治区主流媒体刊载。

  为更加客观反映经济态势,局领导带队深入六个旗县市针对工业运行、投资建设、能源环境、农牧业等方面开展统计调查研究,选取典型、规模较大的企业、个体户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并形成调研报告。

  (三)做好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工作,为政府简政放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发挥统计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合作的作用。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认真落实盟委行署官方网站建设管理要求,不断提高门户网站各栏目管理服务水平。及时维护、更新“新闻动态”、“政务公开”、“数据发布与解读”、“普查专栏”、“党建工作”五大栏目信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创新信息发布方式方法,保持统计信息生命活力,提高公开时效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平台作用。

  (二)开通“兴安盟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年度、季度和月度统计数据,以更加便捷的方式服务群众,有效扩大统计数据共享范围。

  (三)数据咨询室设在综合统计科,联系电话0482-8267161,扩宽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积极为社会各界咨询统计数据人员提供解答疑惑服务。

  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面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根据上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补充、调整和更新政务公开目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每一个数据、每一条信息、每一份文件的发布严格按程序经过保密审查,确保信息“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共同协商解决相应问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政务公开常规工作开展方面

  (一)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按上级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工作,落实工作任务。班子成员根据分管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个专业科室,形成党组书记抓总体,班子成员分管协作,科室具体落实的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协作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统计能力建设年”活动,使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产品质量得到保障;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统计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增强;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效提升;统计服务方法和手段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服务效率不断提高;统计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统计影响力不断扩大。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统计年鉴、统计分析、统计专报、内情通报、统计微讯、数字短信、门户网站数据专栏等形式多样的统计产品丰富了统计服务内容。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纳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范围当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精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能力与水平。

  (三)强化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适时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标准,制定严格、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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