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统计局 时间:2019-05-16 16:48:22 点击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统计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的任务。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自治区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兴安盟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旗县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盟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旗县市、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3)按照国家普查方案和自治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严格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旗县市、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盟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盟委、行署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管理、公布全盟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协助旗县市管理旗县市统计部门的主要负责干部;组织管理全盟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

(6)负责对各旗县市、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的职责。

(7)承办兴安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统计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直属的正处级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没有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不独立核算的单位有5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4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兴安盟统计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兴安盟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2

兴安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兴安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兴安盟普查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

兴安盟执法大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14.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6.29万元,下降14.74%,减少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退休费转至社保发放,人员经费减少。

支出预算614.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6.29万元,下降14.74%,减少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退休费转至社保发放,人员经费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1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4.8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比0.00 %;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0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上年结转0.00万元,占比0.0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00万元,占比0.0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1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87万元,占比72.35%;项目支出 170.00万元,占比27.6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比 0.0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14.8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537.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9.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3、农林水类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用于畜牧业生产测查经费。

4、住房保障类34.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0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6万元,增长39.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

2、公务接待费0.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6.2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6 万元,增长275.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增长2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0 万元,增长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增长20.00 %。增加主要是由于2019年盟统计局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需要下乡较多,而且现有的一台公车车况较差,需要的修理费也很多。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47万元,比上年增加0.47万元,增长2.35 %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工作任务,需要的邮电费和差旅费比上年多。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0.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各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娟        联系电话:0482-826723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兴安盟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兴安盟统计局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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