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夯基织网 多点发力 兴安盟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提质增效

来源:盟统计局 作者: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分享到:

  今年以来,兴安盟统计局围绕基本单位名录库实地核查延伸至嘎查村(社区)工作,在深入推进基层统计工作上持续聚力用劲,积极构建和完善全覆盖无缝隙统计网络,打通了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最后一公里”,有效推动了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提质提效,日清月结。

  一是积极构建基层统计工作“一张网”。兴安盟统计局将基层统计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制定下发《兴安盟统计局关于深入推进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兴安盟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八有八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将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延伸至嘎查村(社区)纳入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目标,明确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模式、乡村两级统计人员工作职责。实行专人专岗专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体推进落实统计工作任务下沉乡镇、村(社区)工作,推动盟、旗、乡、村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同时,聘请有关部门设计绘制了《兴安盟基层统计工作标兵乡镇规划示意图(2022-2024年)》,把6个旗县市、88个乡镇、1083个嘎查村(社区)、16个标兵乡镇……全部呈现在平面图上,实施挂图作战,整体推进,实现了区域管理与统计任务的无缝对接、上下联动、“大统计”格局向基层统计工作的全面覆盖。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人员“两个库”。根据名录库维护工作需要,分别建立健全兴安盟乡、村两级统计人员信息库,对144个乡级统计员和1083名村级统计员的基本信息、专兼职、计算机操作熟练程度及村级网络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名录库维护更新有人管、有人干。并根据自治区统计局统一模板,为乡、村两统计人员定制配发了胸牌。强化业务素质的同时,从小处、从细节上规范乡、村统计人员举止言行,规范各项统计工作流程,推动基层统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质量和效能。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学用“三结合”。为提高乡、村两级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兴安盟各级统计部门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将乡、村两级统计人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采取有效利用区局视频培训、常态化开展盟、旗业务培训及“一对一”指导三结合的方式,通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以会代培、学习交流、组织好乡镇统计人员全员参加区局每一次高品质、覆盖至乡镇的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保证乡、村两级统计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熟练掌握日常工作所需技能。同时,通过盟、旗两级实地检查乡镇,现场检验乡镇统计人员业务操作流程,“一对一”指导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持续为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夯基赋能。

  四是维护工作任务实行“四调度”。通过以任务带建设,督促、推动乡镇统计人员自觉登录名录库系统,严格按照《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熟练操作名录库数据处理平台,有效提升基本业务技能,达到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本领的目标。为确保维护更新质量和效率,兴安盟坚持月部署周提示日通报制度,坚持每日名录库审核改错、部门信息处理和乡镇用户活跃度三项通报和嘎查村维护更新名录库情况每月调度,通过四项调度,紧密监测、强力推进旗、乡两级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日清月结,目前,兴安盟每月比区局规定时间提前0.5-1天完成当月常规业务处理。截至目前,70%的乡镇用户每月登录名录库次数在10次以上,50%的乡镇用户每天都在登录名录库浏览处理业务,乡镇用户活跃度达到100%。

  五是坚持名录库核查五张表。结合《内蒙古维护更新基本单位和调查单位名录库工作方案》和《兴安盟基本单位名录库核查记录表》,制定下发了《兴安盟核实信息反馈表》,从工商新增、变更信息、首要更正信息、迁入迁出信息、维护单位底册、村级统计人员花名册等5个方面进行详细设计规划,便于乡、村两级核实单位信息的反馈和留档备查。坚持每月实地核查,现场指导,通过线下核查与线上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核实记录表的登记情况,坚持从思想上“领”、经验上“传”、业务上“带”,将精细化管理意识贯彻落实到名录库维护更新,形成全盟“一库在线、分类管理、共同维护”名录库工作机制,使名录库成为利用率高、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库。

  六是坚持依法维护更新三到位。坚持将统计法宣传与名录库维护更新紧密结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维护,坚持宣传措施到位、学习保障到位、学习效果到位。宣传措施到位,要求各个乡镇利用公众号、横幅、宣传专栏等载体,统筹组织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学习统计法用好统计法的良好氛围。学习保障到位。及时转发区局下发的培训课件和手册,定期提醒基层人员登录学习“内蒙古统计局内部信息网·基层基础建设”专栏和“内蒙古统计微讯·基层基础服务乡镇服务”,保证乡、村统计人员线上学习有内容,线下学习有教材。学习效果确保到位。无论是个人自学、区盟旗统计局组织集中培训还是视频教育等方式,培训内容必备统计法律法规,基层统计人员做到写到本上、记在心上,切实做到入心入脑,将依法统计落实到行动上、工作中。同时,在实地检查中,始终坚持“两带三宣传”,即实地检查乡镇必须带名录库专业和农牧业专业人员,每到一地,必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保密法和重要日期(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让统计法治意识逐步贯彻到每一位乡镇统计人员心中。目前 ,每个乡镇统计人员对与统计法相关的“三日”了然于心、统计法治意识已融入日常。

  下一步,兴安盟统计局将在自治区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抓紧、抓实、抓细、抓牢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以更高的标准做好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下的统计工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电话咨询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7148 传真: 0482-8267148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统计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07 蒙ICP备2021000445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65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