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贸易处关于连锁药店数据报送规范说明要求,10月16日,兴安盟统计局分管领导带领贸易专业全体人员分别深入三家连锁药店,了解企业经营状态、数据统计方式,详细说明上级关于连锁药店数据报送的新规定,与企业共同协商,最终根据上级要求达成一致整改办法,三家连锁药店纷纷表示从下月开始按新标准执行数据报送。
通过进一步明确统计口径,将连锁药店产业活动单位全部数据进行统一归并,实现统计数据全覆盖,切实提高连锁药店源头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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