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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统计局“三措施”做好规下工业样本单位核实工作

来源:盟统计局 作者: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3日 分享到:

  按照自治区工业处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规范》要求,积极谋划部署相关工作。兴安盟统计局工业科全盟采取三项措施对企业和样本村(居委会)样本单位进行核查,共计走访了13样本村4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4户工业个体户。

  第一,确定核查单位。布置工作前, 对工业处下发名单分别按照旗县进行归类,把名单分配到各旗县业务人员手中,整理出个体户核实和个体样本村情况查询两个表格,让每个旗县核实后填写。

  第二,确认核查信息。认真部署核查具体事项,对照样本村(居委会)经普个体数据,重点核查遗漏单位和是否存在,填写两张表格。

  第三,企业生产经营变动情况。分析此次核查企业经营变动情况,核查疫情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影响情况,复工情况。对比近两年个体工业分析变动成因,效益情况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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