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检查各调查单位:
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调查单位依法统计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于7月下旬至9月下旬依法在全盟范围内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现将统计执法检查单位(见附件)进行公示。请各调查单位支持和配合统计执法工作。
附件:1.2021年投资领域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2.2021年规上服务业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3.2021年限上批零住餐业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兴安盟统计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