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统计局农调队2018年度农牧业统计年报工作在内蒙古统计局农牧业处的悉心指导下,在各相关业务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在各旗县市统计部门、乡镇、苏木统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现已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按照常规工作要求,每年一月份开始由旗县市级统计部门进行数据的填报,兴安盟统计局农调队汇总旗县市农林牧渔业相关统计数据,并认真利用程序提供的审核办法对报表中的每一项指标进行逐一审核。对增减幅度变动较大的数据进行重点核实,由旗县市统计部门的农牧业专业逐一进行原因说明,并交由旗县局局长确认并签字盖章,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下一步,兴安盟统计局农调队将认真做好自治区农牧处查询修改工作,力争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同时认真做好统计分析编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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