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4月份兴安盟电力生产情况分析

来源:盟统计局 作者: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1日 分享到:

  2018年1-4月份,兴安盟规模以上工业电力生产势头强劲,累计发电量为28.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81%。

  一、电力生产的情况分析

  截至4月份,全盟规模以上发电企业17家,当月发电量达到6.9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3.30%;累计发电量达到28.4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3.81%。清洁能源发电比重由同期的22.64%上升至25.29%。新能源比重明显提高,能源结构不断调整升级。

  火力发电企业4家,当月发电量达到4.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24%,累计发电量为21.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23%,火力发电量占全盟发电量的比重为74.71%,同比下降2.65个百分点,拉动全盟发电量增长22.61个百分点。

  风力发电企业12家,当月发电量达到1.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80%,累计发电量为6.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75%,风力发电量占全盟发电量的比重为24.41%,同比上升2.30个百分点,拉动全盟发电量增长10.56个百分点。

  太阳能发电企业1家,当月发电量达到0.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01%,累计发电量为0.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98%,太阳能发电量占全盟发电量的比重为0.88%,同比上升0.35个百分点,拉动全盟发电量增长0.64个百分点。

  

  二、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能源通道建设滞后,弃电现象严重

  近年来全盟新能源行业“井喷”式的发展,新能源建设周期短,但电网工程建设周期长,输电线路需要跨区域,协调工作难度大,电网投资建设跟不上新能源发展的脚步,受电网网架约束,不能及时外送电力,导致弃电现象严重。

  (二)清洁能源产品占比小,开发利用不足

  1-4月份,清洁能源发电势头强劲,发展迅速,但清洁能源发电总量较小、占比较低,对全盟发电量的拉动还有待提高。其中,规上太阳能发电企业仍为一家,其他投产的光伏企业尚未达到规模,清洁能源发电仍有较大空间。

  三、今后的发展对策

  (一)促进新能源消纳。

  加快推进兴安至扎鲁特等3个500千伏输变电和长西电铁等2个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建设,尽快将巴达尔胡220千伏输变电线路以及桃合木风源电力输送通道建设提上日程,着力解决局部新能源送出“瓶颈”问题。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工程,兴安盟已积极争取到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贷款6800万元,用于内蒙古鑫泰集团突泉县鑫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将为加快兴安盟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加油助力。

  (二)加强盟市间电力合作。

  紧密围绕自治区培育东部盟市加快发展的政策举措,积极配合自治区设立蒙东地区电力交易中心,扩大电力大用户直接交易,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与能源互联网,加强盟市间产业协作,发展“飞地经济”。

 

  (三)助力新能源项目发展。

  要抓紧落实国家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将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新能源重大项目,纳入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优先给予土地、信贷等支持,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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