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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作者: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3日 分享到: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值“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攻坚期,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函〔2021〕441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迅速部署落实,第一时间向各盟市统计局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的通知》(内统办字〔2021〕49号),要求广泛征求旗县(市、区)统计机构、相关部门和普查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后上报自治区统计局。同时,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由普查中心牵头,征集执法监督局、设管处、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经处、人口就业处、社科文处,农牧处、服务业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综合保障中心(数据管理中心)等14个处室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0月30日形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重点研究问题的报告》。

 全区各级统计机构紧贴时代背景,凸显区域特色,紧紧围绕普查目的、普查内容、普查方法、组织实施、数据处理软件等五个方面,各盟市统计局提出148条意见建议,局相关处室提出90条意见建议。意见建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重点对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全面推进法产并重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对普查指标、普查流程、采集方法,行业划分,产业统计等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三是在充分总结四经普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对查找单位、依法普查、部门合作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通过开展此项工作,达到以下目的,一是通过广泛向基层统计机构和普查对象征集意见,实现了察民情、体民意,了解掌握基层工作情况;二是通过深入研讨交流,能够提前布局谋划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三是通过梳理各项意见和建议,提前聚焦疑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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