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兴安盟统计局
兴安盟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盟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421个,比2013年末增长246.8%;从业人员11783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3.7%,零售业占56.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0.2%,零售业占49.8%(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9.57亿元。负债合计233.6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9.30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45个,比2013年末增长287.6%,全部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4531人(详见表4-4和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6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9.3%。负债合计12.6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3亿元(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87个,比2013年末增长128.0%,全部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2346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8.0%,餐饮业占62.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7.6%,餐饮业占52.4%(详见表4-7和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95亿元。负债合计7.38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95亿元(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96个,从业人员2273人(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外商投资企业占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62.0%,外商投资企业占38.0%(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9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9.7%。负债合计16.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98亿元(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40个,比2013年末增长115.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81个,物业管理企业21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9个。
2018年末,全盟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5241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704人,物业管理企业2546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39人(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209.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0.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5.20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7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26亿元。负债合计176.2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13亿元(详见表4-14)。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52个,全部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4528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9.1%,商务服务业占80.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2.2%,商务服务业占87.8%(详见表4-15和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1.84亿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6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0.18亿元。负债合计254.4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1亿元。(详见表4-17)。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