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第七次人口普查顺利实施,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4月23日,兴安盟人普办与盟委宣传部联合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印发了《兴安盟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兴安盟围绕“三个阶段”的总安排,有序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即日起—2020年10月为准备阶段宣传。以“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月(周)”活动为切入点,加大宣传吸引力和渗透力。2020年11月—12月为普查登记阶段宣传。以依法履行普查责任和义务为重点,各部门协同作战开展普查,跟踪报道普查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2020年12月—2022年12月为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以人口普查成果为内容,及时公布权威普查数据,并围绕我盟人口情况进行资料开发,更好地解读普查数据,应用普查成果。
下一阶段,兴安盟将继续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借助媒体专业力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