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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七人普工作立足四“早”有序推进

来源:盟统计局 作者: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分享到:

  兴安盟人普办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普办各项工作安排,紧扣时间节点,提早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压实责任,推进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普查机构组建“早”

  兴安盟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要求,抓紧抓早部署人口普查机构组建工作。1月22日,兴安盟行政公署印发《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兴署发〔2020〕11号),组建以盟行署主要领导为组长,24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及成员的领导小组。3月5日,全盟6个旗县市人民政府全部发文部署了人口普查工作,组建完成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4月14日,全盟69个苏木乡镇街道及21个视同单位全部组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提前16天完成乡镇街道级普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截至4月17日,全盟组建嘎查村(居)委会普查小组726个,完成63.74%。其中科右前旗村级普查小组全部组建完成,其他旗县市有序推进。

  二、普查工作推进“早”

  一是推进经费保障落实。全盟各级人普办及时向本地区主要领导汇报请示,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推进经费预算上报及落实工作。盟级申请落实普查经费300万元,各旗县市共申请落实普查经费1500余万元,为顺利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二是推进制度跟进落地。印发《兴安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兴安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兴安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厘清责任、明确时限,推进各项普查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推进责任细化分工。3月23日,兴安盟人普办召开各工作组全体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细化各工作组每位成员责任分工,确保七人普各项工作高效推进,专人跟进。

  三、普查任务部署“早”

  3月30日,印发了兴安盟(各旗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花名册,为各项普查任务部署落实,畅通通讯方式。4月8日,下发《关于建立人口普查调度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人普办每周二报送机构组建、经费落实等内容,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务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上报,并按要求做好存档。

  四、普查资料搜集“早”

  结合自治区人普办《关于做好全区疫情防控资料收集整理借鉴防控经验做好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兴安盟人普办及时部署,强化落实,下发疫情防控信息台账收集整理工作要求,各旗县市人普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4月10日前全部搜集整理完成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登记表式、信息台账等相关资料,为开展小区划分、摸底登记、复查比对等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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