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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超同志在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交流汇报暨培训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盟统计局 作者: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6日 分享到:

  积极探索  迎难而上

  全力做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在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交流汇报暨培训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20年4月9日)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李晓超

  按照国务院人普办的工作安排,决定于4月至5月在江苏省镇江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刚才江苏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江苏省统计局局长王汉春同志,镇江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镇江市统计局局长戴坚同志分别介绍了综合试点的各项工作筹备及具体实施安排情况,我们还就户口整顿、两员选聘培训、普查宣传等工作与镇江市、京口区以及街道的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前一阶段,江苏省、镇江市以及京口区各级政府和人口普查机构高度重视,克服疫情的影响,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并组织召开了综合试点工作布置会议,为全面启动综合试点工作作了充分准备,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特别是在户口整顿、“两员”选聘、试点宣传、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提出了按照国家水平和国家标准安排实施的要求,很值得肯定,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在此我谨代表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对试点地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同志们的辛勤付出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按照综合试点的目标任务组织好试点工作

  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在甘肃、山东、广东、福建、湖北、四川等六个省开展了人口普查专项试点。专项试点为普查工作提供了很多鲜活的经验和做法,摸索出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为普查方案的修订完善提供了许多极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思路。这次综合试点是专项试点的继续和深化,是对普查方案的再检验、再测试。主要目标任务为:

  (一)对普查方案进行全面检验。普查方案是开展普查的行动指南和操作规范,其内容包括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宣传动员、“两员”选聘及培训、行政资料整理、摸底和登记、数据处理等在内的所有环节,综合试点就是对这些方面进行全面检验和测试,验证普查方案是否科学和可行。通过试点发现的好做法,就要坚持和推广;发现不可行的做法,就要改正和完善。

  (二)对普查新做法进行全面检验。根据新形势的需要,这次人口普查将探索采用很多新的做法,包括互联网自主填报、电子设备采集、数据实时直接上报、行政记录比对以及推行大数据运用等,同时,对普查指标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增加了如居民身份证号码等新指标。这些新做法可行不可行,直接关系到普查的成败。综合试点就是要实地检验这些新做法的可行性,为全面采用提供经验.

  (三)对普查组织模式进行全面检验。任务目标明确了,组织模式就成为普查成功的关键。要通过综合试点,检验组织环节中哪些节点是关键点,哪些节点是可能的薄弱环节,以便把握全面普查时工作的重点和重心。这都需要通过试点加以发现,加以完善。

  总而言之,综合试点是即将开展全面战役的一次实战预演,是对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一次实地检验。扎实做好综合试点工作,对完善普查方案、有效采用新做法、完善组织模式,对全面完成普查各项任务都十分重要,意义重大。我们务必认真组织好完成好综合试点,务必打赢人口普查的第一仗,努力为全面普查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镇江试点经验。

  二、综合试点需要着重把握的关键问题

  (一)认真谋划安排。谋划安排好是做好综合试点工作的起点,也是关键之处,要认真谋划好工作的总体安排,将组织领导、部门协调、人员和物资保障、宣传动员等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做好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工作节点的谋划安排,并落到实处。

  (二)选聘培训好普查人员。要加大普查人员的选聘培训力度,将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选聘出来,特别是要选聘既有群众工作经验,又懂得人口普查业务的人员,形成骨干队伍。市、区试点机构要统一组织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特别是指标含义、电子采集设备操作、入户询问技巧等的培训,明确人员职权、职责和工作任务,使选聘并经过培训的“两员”真正成为综合试点的“主力军”。

  (三)落实落细各项试点工作。要建立综合试点工作责任制,明确每项任务、每个环节的执行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细化任务、倒排时间、明确时限,确保试点各环节工作能够按时、保质完成。试点省、市、区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亲自过问,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严格执行试点方案。综合试点是对人口普查全过程的检验,要按照试点方案和培训的各项要求开展试点,严格执行各项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改动,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这是试点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走样变味。

  (五)认真做好试点总结。在综合试点过程中,要注重把握全流程工作情况,真实反映试点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可能出现的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软件使用中容易出现的各类失误操作、程序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因受疫情影响可能导致入户存在困难等等,一定要及时记录。面对各类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边干边总结边推广。国务院人普办要随时跟踪试点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的做法,解决试点中的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按照试点进度,分阶段做好总结,试点总结报告于5月31日前报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切实抓好综合试点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正式普查的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组织试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按照综合试点方案规定的工作部署、时间安排、操作细则,顺利完成综合试点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普查综合试点机构要切实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宣传、公安、卫健、民政、自然资源以及部队等相关部门对试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做到劲往一处使,力向一处用,形成试点工作“一盘棋”,发挥出整体合力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动员。要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主要宣传活动安排,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普查试点的意义和要求;组织当地主要媒体开展入户基层行活动,跟踪报道综合试点登记情况,宣传社区居民群众如实申报、积极配合调查登记,营造支持普查、配合试点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综合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视频会议听取试点情况汇报,督促试点工作按进度按要求有序开展。试点地区的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试点入户阶段,可采用视频联线的方式,对入户情况进行远程监测。国务院人普办要加强对综合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随时利用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指导。进行现场调研指导时,要严格控制人数,做好隔离防护。

  同志们,尽管疫情对人口普查和综合试点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是我相信,在江苏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在镇江市、京口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精心组织下,在试点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迎难而上,圆满地完成综合试点工作,为全面正式普查提供宝贵经验、奠定坚实基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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