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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兴安盟统计局“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估工作的公告

来源: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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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兴人才办发202329号)要求盟统计引进人才计划,为做好评估工作,现将评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切实将适合岗位需要的优秀人才引进来。

  、评估对象

  已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绿色通道”拟引进人员。

  、评估方式

  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

  、评估时间和地点

  评估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

  笔试时间:上午9:00-11:00(8:30报到);

  面试时间:下午15:00-17:00(14:30报到);

  评估地点: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5号)。

  评估成绩

  按评估成绩择优录用,公布笔试成绩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评估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评估最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1人)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评估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加评估的考生应携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评估通知书,提前30分钟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

  (二)笔试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估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

  (四)必须遵守评估纪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评估资格。

  咨询电话:0482-8267238兴安盟统计局机关党建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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