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安盟统计局党组关于兴安盟委
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盟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10日至6月30日,盟委第三巡察组对盟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3日,盟委第三巡察组向盟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整改自觉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8月23日反馈意见会上,局党组围绕凝聚思想共识、压紧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根据《关于印发兴安盟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盟统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支部委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的日常开展、检查督促、反馈落实等方面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关于盟委第三巡察组对盟统计局党组开展政治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具体措施,全力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抓整改,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盟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整改措施,亲自督办重点问题,确保各类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三)全面推进整改。按照整改“一条线”机制要求,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向盟级分管领导汇报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进展情况,并按照领导指示要求高质量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整改过程中,局党组积极与巡察办、工会、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沟通,核实标准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盟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等部门报送方案报告、征求整改意见,各监督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指导建议,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贴巡察反馈,逐条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并进行深入解读,强调统计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全会精神贯彻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抓好数据生产,加强依法管统治统,强化监测研判预警,为实现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二是加强警示教育。6月7日召开全局统计违法警示教育会;9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并开展统计案例学习研讨;11月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对新修改的《统计法》进行学习。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对统计违纪违法的认识更加深刻,消除了麻痹思想隐患,为依法统计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三是修订完善制度。局党组结合实际,修订了《兴安盟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建立了兴安盟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责制度》,并指导各旗县市统计局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制定发展规划。局党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统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兴安盟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兴安盟“十四五”时期统计事业改革发展规划》,提升了对全局统计各项工作的改革指导,使统计事业改革目标更加明确。五是强化信息考核。将统计分析信息工作纳入“四季双述双评”考核,权重占总分值的1/5,为提高全局统计分析信息质量和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六是提升分析质量。成立材料课题提标专班和动态信息提质专班,负责重点材料的撰写,和信息把关,提高全局统计分析信息质量。六是优化服务模式。深化“开网前预警、关网后监测、反馈后分析”三段式全流程高质量统计服务模式,向盟委行署报送预警信息内参13期、监测信息内参10期、统计分析信息394篇。
2.关于“监督指导统计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把数据质量把关。制定《兴安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细化五经普后续各项工作内容、职责、时间及要求,按照自治区经普办的工作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指导各旗县市经普办及盟局各相关科室推进各项工作。10月31日,举办了全盟“五经普”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与管理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视频会议。二是加大统计核查力度。投资、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农牧以及劳动工资等专业深入各旗县市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通过对397户企业(项目、单位)的实地核查,各专业均超额完成自治区规定的统计核查任务。三是保障数据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兴安盟统计局统计数据定密解密暂行办法》《兴安盟统计局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从制度上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网。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兴安盟统计局统计弄虚作假举报制度》,并督促指导各旗县统计局建立完善相应的弄虚作假举报制度和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人口等专业通过建立健全各类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下发数据质量核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数据生产、审核、核查等管理流程,为夯实数据质量打下制度基础。五是强化执法监督。9月18日至19日,盟统计局统筹调度旗县市统计执法人员,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同时派员参加科右前旗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并指导各旗县市统计局均按照各自制定的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实地帮带、现场指导等形式,有效提升了旗县市统计执法水平,为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六是规范执法流程。针对盟委巡察组发现的科右中旗统计局存在的问题,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同时督促各旗县市统计局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时至少有2名统计执法人员。通过联查联改的方式,举一反三对其他统计工作也进行了同步整改,有效的规范了统计执法工作。七是强化执法力量。组织7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3人顺利通过考试并取得执法证。目前,全盟共有24名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确保了各旗县市统计局至少有2名统计执法持证人员,满足统计执法工作需要。八是加强业务培训。9月中旬-10月下旬,人口、投资、贸易、工业能源专业相继开展业务培训会,通过培训,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九是积极调度指导。9月份,盟局对各旗县市推进1-8月份乡镇统计工作培训情况进行了调度指导,推动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同时,积极推动旗县村级统计人员劳动报酬纳入预算及发放工作,截至目前,6个旗县市2023年村级统计人员劳动报酬已经全部发放完成。
3.关于“防范风险意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9月14日召开干部大会传达落实盟委会议关于意识形态领域会议精神;9月27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党组书记、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组长牛秀和领学《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过强化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二是对照检查。局党组会认真梳理年初以来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重点,总结查找不足,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有效的提高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修订制度。修改《兴安盟统计局信息发布“三审”管理制度》,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四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统一管理要求,对涉密文件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10月15日,邀请盟保密机要局就保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进一步夯实保密工作基础,提升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修订《统计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提升可操作性。二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6月4日,局党组召开上半年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局党组书记听取各党组成员上半年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局党组向派驻纪检组汇报了《兴安盟统计局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三是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10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剖析,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增强了班子凝聚力;10月11日,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进行了履职和廉洁谈话;10月14日,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进行履职和廉洁谈话。12月2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各班子成员工作汇报。四是派驻纪检组深度参与。派驻纪检组听取盟统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并与盟统计局科级以上干部开展谈话活动。
2.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补齐补全凭证。对照金额梳理2020年缺少发票的凭证,通过“票根”APP下载公务用车过桥费电子发票和行程单,并已将发票和行程单补充至原始凭证中。二是加强审核监督。严格执行《兴安盟统计局内部财务控制制度》,通过制度约束,规范财务支出行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24年共发生政府采购业务11笔,均为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内支出,采购流程符合财政相关制度规定,采购手续齐全,不存在先采购后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行为。四是完善内控制度。按照《兴安盟财政局关于建设政府采购领域全封闭式管理模式的通知》要求,局党组于6月27日研究通过《兴安盟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报盟财政局备案,财政局将通过兴安盟采购单位服务平台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监管。整改后,局内采购制度更加完善,流程更加合理,采购风险得到进一步避免。10月11日收回超标使用工会经费4613元,并存入工会账户。
3.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盟旗两级统计机构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同时利用统计微讯、门户网站、政府网站等平台,以及借助业务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契机,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统计法规的了解,进一步夯实了统计法规的权威性。二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9月13日,盟统计局主要领导应邀赴盟委党校,在全盟第三十九期中青年、第八期年轻干部培训班上以“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题,开展了专题讲座,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年轻干部对统计法的认识。三是补充公开内容。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四是公开政策文件。已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公开,并同步将自治区统计局相关政策解读进行链接。同时各旗县市统计局均已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公开公示。五是设置举报专栏。盟统计局已在门户网站右下角设置“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专栏,同时各旗县市统计局均已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开公示。六是应公开尽公开。盟旗两级统计机构均已将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知、执法人员和执法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开公示。通过积极主动的公开措施,统计执法工作更加透明,受到了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
1.关于“党组领导班子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兴安盟统计局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民主生活会前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内容,并组织学习研讨。10月10日,盟统计局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互相批评、问题整改清单等规定程序。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认真学习、精心筹备、有效沟通,进一步完善制度,对巡察整改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9月2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兴安盟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规定,为抓好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照“三重一大”事项,将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2025年部门预算、制定和完善的本部门制度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研究内容,对涉及人事和财务的议题均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会议,对研究内容和党组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2.关于“干部人事制度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9月2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并将《守则》张贴在会议室醒目位置。二是规范执行。2024年,我局提拔科级干部1人,按规定,在该同志任职通知和《干部任免表》中明确设置了试用期时间。三是强化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党组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党组会议进行监督指导。按照制度规范逐步加强人事工作管理操作,有效防范了工作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党务知识培训。9月5日——9月13日,党支部组织开展《盟统计局党员政治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题对党员政治素养和党务工作进行了培训。二是制定兴安盟统计局《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党务公开风险评估制度》《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监督制度》《党务公开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二是更新党务公开目录、建立党务公开档案。
三、巩固巡察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统计发展
(一)持之以恒抓整改。局党组将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围绕盟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二)坚持不懈抓督办。毫不松懈地推进后续整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组织“回头看”,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定不移抓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统计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作风改善,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治本,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82-8267238
邮箱信箱:兴安盟党政机关大楼12楼1238室盟统计局党建人事科邮编:137400
电子邮箱:xamtjdjrs@126.com
中共兴安盟统计局党组
2025年1月6日